(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文秘;负责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综治信访;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建设;负责办公用品、国有资产采购和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及财务决算;负责工程造价审核及概预算的编制、组织项目审计、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报批;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负责牵头本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监管科(安全生产科)。承担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督与考核信息采集;负责市政设施巡查;负责中心数字城管案卷处置协调;负责牵头中心防汛防台等相关应急处置;负责牵头中心及市管市政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技术信息科。负责参与市管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和移交接管、技术档案管理、本单位项目前期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市政设施的开挖、拆除、迁移、改动、接电等勘察意见的出具;负责参与编制和起草市政管理有关的专项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市政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及设施量的汇总;指导县(市、区)市政管理、景观亮化业务技术工作。
(五)排水管网科。负责市级排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行监管;负责做好排水防涝、排水管网整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排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行指导。
(六)景观亮化科。负责协调市区景观亮化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一级平台(市级)范围内景观亮化设施的考核信息采集;负责市区景观亮化“一把闸刀”一级(市级)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保障。
(七)农污管理科。负责协助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农污运维监管平台的相关事宜。
(八)道桥管理所。负责市管道路(城市快速路)、桥梁设施的管理养护、设施大修改造及新建设施的移交调查、现场勘查工作;协助上级完成市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九)路灯管理所。负责市管路灯设施的管理养护、大修与改造;负责路灯设施的移交调查;负责拟移交中心管养的路灯工程现场勘查和介入(在建)管理工作。
(十)排污管理所。负责市区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或委托管理项目的履约监管;负责全市污水、污泥处理项目运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