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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公园2026年度第一期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8-03 10:0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山公园2026年度第一期零星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市景山公园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分配的为准。工程费用总额约70万元计划维修内容包括道路广场等硬地维修24.3万元、管理用房安全维修9.6万元、公厕维修3.3万元、亭廊衣架座椅等维修10.5万元、水电维修22.3万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择优各选一家施工单位:一标段为东片管理所管辖区域,招标预算金额35万元;二标段为西片管理所、北片管理所和花圃管理所等三个所管辖区域,招标预算金额35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工程造价达到合同金额(以二者先达到为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东片管理所、西片管理所、北片管理所、花圃管理所等4个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零星维修项目;维修内容包括建筑、钢构、市政、水电、装饰装修、弱电监控等所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发包的各零星维修项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09:00-11:30,下午02:00-04:30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前往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温州智能谷A5幢2楼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将扫描件资料发送到630760787@qq.com)购领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111500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3幢7楼71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温州智能谷A5幢2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生国/李双艳

联系方式:15888231057、13451288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