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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002519842M/2025-101043977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12-09 09:18:05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温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通知》(〔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一般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170055)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存在问题:瓯江流域建筑泥浆偷排乱倒行为仍有发生,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和个人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建筑泥浆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温州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均已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编制或修编。截至2025年11月,市区及永嘉县已建有固定建筑泥浆处置场所5处,海经区在建泥浆处置场所及接驳码头1处,区域内泥浆处置能力已大于预测产生量。
(二)完善建筑处理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全市1792个工地均在省建筑垃圾监管系统中完成备案,全面监管各类在建工地建筑泥浆产生情况和去向。
(三)严格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截至2025年11月,已累计登记36万余条,对建筑泥浆产生、运输、利用形成“两点一线”数字化管理。
(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瓯江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和重点流域两岸督查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泥浆偷排偷运行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市区及永嘉县执法部门查处泥浆排河、排江、排市政管网案件26起,累计处罚金额311万余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 月9 日—2025年 12月 15日
受理单位: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7-88967990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