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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24-0052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的许可情况
时间:2024-05-20 16:18:15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已依法准予许可。占用地点:瓯海大道(高昂路路口—东65米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占用人行道:长 65 米,宽 3米,面积195平方米;占用非机动车道:长 62 米,宽 3 米,面积186平方米。占用时间:自2024年5月19日起,至5月2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