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报公示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23-04228
组配分类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拟推荐乐清市雁荡镇等四个镇为2023年省级园林镇的公示
时间:2023-09-12 13:14:42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浙建〔2017〕22号)等相关要求,综合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拟向浙江省建设厅推荐乐清市雁荡镇、永嘉县枫林镇、苍南县矾山镇、泰顺县司前镇为浙江省园林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1日
        电子邮箱:1320165489@qq.com
        联系电话:0577-89999825
        传    真:0577-88967650
        地 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
        邮 编: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