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浙建〔2017〕2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通过听看情况介绍、审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决定2023年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拟推荐上报省厅名单:德信蓝光翡丽湾 、南湖锦园、理想之城沁璞园、绿城留香园、滨水嘉园、泰和轩(国宾府)、和鑫家园、安阳城、乐清市人民武装部、温州市瓯海区仙岩第一幼儿园、温州市第四中学。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电子邮箱:1320165489@qq.com
联系电话:0577-89999825
传 真:0577-88967650
地 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处
邮 编:325000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