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督查组,赴温州市燃气公司市中应急气源站、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蓝田储配站,实地查看了各燃气企业场站安全生产、供气保障、防汛防台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督查组指出
应急气源保障关乎民生实事,燃气公司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做好应急气源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市民安全用气,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督查组强调
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针对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做好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抓牢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对能整改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消除隐患;
要切实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等工作,营造市民安全用气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燃气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