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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政管理处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时间:2019-09-26 17:11:45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为了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我处管养的市政设施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温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台防洪应急预案》,及上级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等级规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体系

1.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为本处防汛防台工作的领导班子,下设路面应急分队、路灯应急分队、排水监管应急分队、后勤综合保障分队、综合抢险队。各分队应服从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全力以赴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汛防台工作任务。全处所有部门均有协同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义务。

2.市政道桥和路灯维养单位养护人员组成防汛防台综合抢险队,并须服从本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同时,维养单位可参照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台预案。

3.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处主任;副组长:处副主任;成员:处各科所办负责人。

    4.路面应急分队队长:道桥所负责人;队员:道桥应急分队人员。

5.路灯应急分队队长:路灯所负责人;队员:路灯应急分队人员。

6.排水监管应急分队队长:排污所负责人;队员:排污应急分队人员。

7.后勤综合保障分队队长:综合科负责人;队员:处大院部分行政人员。

    8.综合抢险分队队长:维养单位分管副总;副队长:安全部门经理。

综合抢险路灯维养单位分队组成:

(1)路灯抢险分队队长:路灯维养部门经理;

第一小分队:抢险一分队队员;

第二小分队:抢险二分队队员。

(2)抢险机动分队队员:维养单位部分应急人员。

综合抢险道桥维养单位分队组成:

(1)道桥抢险分队队长:道路、桥梁维养部门经理;

第一小分队:抢险一分队队员;

第二小分队:抢险二分队队员。

(2)抢险机动分队队员:维养单位部分应急人员。

    9.各分队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物资设备保障

物资统一由后勤综合保障分队来准备和维护,预案启动后各分队向后勤保障分队领取,用后再统一集中存放保管。

1.预案启动时,全处各种防汛防台物资、车辆和设备由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各分队检查、补齐防汛防台物资,对所有抢险车辆加足油料;并督促市排水公司的下水道疏通车、应急发电车及污泥专运车等设备及时到位,监督检查市排水公司所辖各泵站防台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每年4月15日至9月30日为我市的防汛期,汛期来临前各分队根据各自管辖的市政设施,开展一次防汛防台隐患点排查。配齐防汛防台所需应急物资,并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各分队的物资设备保障:

(1)路面应急分队:车辆保障配备浙C-AK566。

准备防汛防台物资:应急灯、雨衣雨鞋等若干防汛防台物资。

(2)路灯应急分队:车辆保障配备浙C-A7759、浙C-A7N05。

准备防汛防台物资:应急灯、雨衣雨鞋、橡胶手套等若干防汛防台物资。

(3)排水监管应急分队:车辆保障配备浙C-A6N96;准备防汛防台物资:应急灯、雨衣雨鞋等若干防汛防台物资。

(4)后勤综合保障分队:车辆保障配备浙C-3Z936;准备防汛防台物资:应急灯、雨衣雨鞋等若干防汛防台物资。

(5)综合抢险队路灯维养单位:配备保障路灯维修工程车;车辆配备保障防汛防台工具、防护装备等物资。

(6)综合抢险队道桥维养单位:配备保障道桥维养工程车;车辆配备保障防汛防台工具、防护装备等物资和外联车辆。

三、预警级别与分级响应

1.根据上级防汛防台抢险预案,以及市气象局暴雨、台风预警信号等级规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防汛防台工作预警信号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暴雨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信号;台风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

2.按照预警信号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除特别规定外,较高级别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内容。

3.防汛防台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4.进入主汛期,处防汛小组即安排后勤保障分队人员值班,值班领导及各分队长根据需要进入在岗或待岗值班,并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

四、指令发布和信息报告

1.由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向各分队、各部门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号分级响应指令。

2.各分队分阶段汇报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和检查情况。若遇危急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3.后勤综合保障分队根据要求,及时向市局报告防汛防台工作信息。

五、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

1.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值班领导和值班分队长根据需要进入在岗或待岗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值班人员能够随时联络。

3.各应急、抢险及综合保障分队人员保持通信畅通,以备应急调动。

4.路面应急分队派1组队员,对市管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并有重点地检查易出现路面破损、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路段。

5.路灯应急分队派1组队员上路巡查路灯设施运行状况。

6.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根据实际情况,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能力,监督市排水公司做好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以防造成路面溢水。

7.综合抢险队安排一支小分队待命。

8.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做到及时收发传递文件、沟通信息,密切注意预警信号的变更。

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值班领导和值班分队长根据需要进入在岗或待岗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值班人员能够随时联络。

3.各应急、抢险及后勤保障分队人员保持通信畅通,以备应急调动。

4.路面应急分队安排1组队员,对市管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暴雨过后及时检查路面破损及地质灾害点情况。

5.路灯应急分队派2组队员上路巡查路灯设施状况。适时切断低洼地段的路灯电源;检查在建路灯工程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6.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派1组队员上路巡查路面积水状况,并及时上报;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能力;监督市排水公司各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以防造成路面溢水。

7.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安排队员,在单位待命值班,以便沟通信息。

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

1.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值班领导进入在岗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值班人员能够随时联络。

3.召开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局防汛工作要求,根据暴雨的预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4.根据实际要求,各应急、抢险及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安排人员待命。

5.各业务部门依照工作职责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安全,并根据市政维修工程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伤害事故发生。

6.根据预警响应等级,拟定各分队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名单,由监管科报批后上报市局。

7.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值守值班电话(88350744),路灯维养单位综合抢险队联系人:陶钢(手机13706670120、电话88858693),邹德荣(手机13777775010、电话88135713)。道桥维养单位综合抢险队联系人:刘劭(手机13806551804),马宝华(手机15825669292)。

8.路面应急分队派2组队员上路,对市管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路面破损、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并及时向处值班室通报详情,以备组织应急抢修之用。

9.路灯应急分队派2组队员上路巡查路灯设施状况。适时切断低洼地段的路灯电源;检查督促使用路灯电源及在建路灯工程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切断其电源,并通知综合抢险队切断电源。

10.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派2组队员上路巡查路面积水状况,并及时上报;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能力;监督市排水公司各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以防造成路面溢水。

11.后勤综合保障分队负责暴雨信息的采集;与市局防汛办保持联系,及时取得相关信息;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防台突发险情和突发灾情报告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12.如遇紧急情况,各分队可实施局部道路临时封闭。

八、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Ⅳ)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值班领导和值班分队长根据需要进入在岗或待岗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值班人员能够随时联络。

3.召开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局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根据台风或暴雨的预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4.各业务部门依照工作职责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安全,并根据市政维修工程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伤害事故发生。

5.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值守值班电话(88350744),做到及时收发传递文件、沟通信息,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预警信号的变更;根据需要做好物资发放和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综合抢险队路灯维养单位联系人:陶钢(手机13706670120、电话88858693),邹德荣(手机13777775010、电话88135713)。道桥维养单位综合抢险队联系人:刘劭(手机13806551804),马宝华(手机15825669292)。

7.路面应急分队对市管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检查在建道桥工程安全状况、桥梁通行安全状况及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收回路牌。

8.路灯应急分队检查在建路灯工程安全状况;检查处管路灯设施和线路安全状况,重点为路灯设施漏电情况;检查路灯设施和周边设施(如行道树等)的安全问题,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根据指令关闭高杆灯电源、降落灯盘;通知使用路灯电源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督促路灯承包维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检查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市主城区低洼路段积水情况,适时通知排水公司进行处理。

九、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Ⅲ)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值班领导和值班分队长根据需要进入在岗或待岗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值班人员能够随时联络。

3.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分队全体队员进入戒备状态,保持通讯畅通。

4.综合抢险队就位,等候抢修抢险指令。一旦接到指令,立刻投入抢险抢修。

5.路面应急分队派1组人员上路,对市管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检查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道路桥梁安全和地质灾害点的情况,责令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6.路灯应急分队派2组人员上路巡查路灯状况;责令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台风预警信号响应时,关闭高杆灯电源、降落灯盘

7.后勤综合保障分队负责台风暴雨信息的采集;与市城市防洪分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取得相关信息;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防台突发险情和突发灾情报告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内容详见附表2)。

8.排水监管应急分队监督市排水公司各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监督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能力,以防造成路面溢水。抽查市主城区低洼路段积水情况,及时通知排水公司进行处理。

十、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Ⅱ)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全处一切工作让位给防汛防台工作。处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分队值班人员立即取消外出和本地休假,进入临战状态。领导小组轮值人员集中处防汛防台工作值班室值班。

3.路面应急分队派1组人员上路,对市管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道路积水情况、道路桥梁安全和地质灾害点情况。

4.路灯应急分队派2组人员上路巡查路灯状况。雨量较大时,切断低洼地段的路灯电源;风力较大时,切断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区域的架空线路电源。

5.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检查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监督市排水公司各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监督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以防造成路面溢水。抽查市主城区低洼路段积水情况,及时通知排水公司进行处理。

6.如遇紧急情况,各分队可实施局部道路临时封闭。

十一、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应急响应(Ⅰ)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启动本应急响应。

2.全处一切工作让位给防汛防台工作。处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分队值班人员进入战斗状态。

3.在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路面应急分队派2组名人员上路,对市管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道路破损情况、道路桥梁和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情况。

4.在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路灯应急分队负责派2组人员上路巡查路灯状况。

5.接到抢修任务后,在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的前提下,综合抢险队应及时安排人员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6.在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的前提下,排水监管应急分队检查两个污水处理厂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监督市排水公司各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监督启动泵站沿江排放口紧急调度方案的实施。以防造成路面溢水。抽查市主城区低洼路段积水情况,适时通知排水公司进行应急处理。

十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应急响应须注意保护应急抢险人员出行及工作时的自身安全。

2.当应急人员出现伤情时,应及时就近送医疗单位救治,并立即向处值班室汇报。

3.各值班人员回家或上岗时要注意安全,若风雨较大,交接班人员可暂时不要回家或上岗。

十三、警报解除和后期处置

1. 接到市局防汛办通知解除台风、暴雨警报后,由处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向各分队发布解除警报,停止防汛防台值班指令。

2.台风或暴雨减弱后,各分队、各部门适时检查市政设施受损情况,消除事故隐患。路面应急分队组织力量及时排除路面积水。

3.后勤综合保障分队、综合科负责做好每次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总结工作,并负责本处受损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4.灾后市政设施修复纳入本处正常维修工作。

十四、内部防汛防台工作

1.预警指令发布后,后勤综合保障分队及时通知全处各部门做好准备,各办公地点及泵站关好门窗,加固临时建筑物。

2.后勤综合保障分队负责检查本处办公场所、管理用房等安全防范情况,并及时落实防汛防台相关措施。

十五、预案演练

1.每年汛期开始,全处要集中组织本预案学习、宣传和贯彻。

2.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定期对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抢险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附件1

 

暴雨预警信号等级

 

一、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含义

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并可能持续。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并可能持续。

 

 

 

 

 

 

 

 

 

 

 

 

附件2:

 

台风预警信号等级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或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为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附件3: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防台防洪抢险小组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处主任

副组长:处副主任

成员:科所办负责人

路面应急分队:

队长:道桥所负责人

队员:路面应急分队人员

路灯应急分队:

队长:路灯所负责人

队员:路灯应急分队人员

排水监管应急分队:

队长:排污所负责人

队员:排水监管应急分队人员

后勤综合保障分队:

队长:综合科负责人

队员:后勤综合保障分队人员   

综合抢险分队:

综合抢险队队长:维养单位分管副总,副队长:安全部门经理。

综合抢险队路灯养护单位组成:

(1)路灯抢险分队队长:路灯维养部门经理;

第一小分队:抢险一小分队队员;

第二小分队:抢险二小分队队员。

(2)抢险机动分队队员:维养单位部分应急人员。

综合抢险队道桥养护单位组成:

(1)道桥抢险分队队长:道路维养部门经理;

第一小分队:抢险一小分队队员;

第二小分队:抢险二小分队队员。

(2)抢险机动分队队员:维养单位部分应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