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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3-02 11:33:10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温州创建平安法治示范城市,实现城市环境品位和百姓生活品质“双提升”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执法改革,打造温州样板。会同市级各相关部门,合力攻坚破难,实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在前列,温州9个改革实践案例、3项改革创新制度入选全省成果汇编并全省推广。一是执法职责更加清晰。科学编制“执法总目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乡镇执法”“1+3”事项清单目录,分四批接转25个领域行政处罚事项1497项,目前综合执法事项已占全市行政处罚事项的31%。建立全省首个由市领导为组长的市级执法争议裁决机制,探索解决部门推诿的有效裁决办法。二是执法队伍更加精简。全市90.9%执法力量下沉县乡,66%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精简62支执法队伍,减少569名执法人员,形成“1+8”(综合行政执法+8支专业执法队伍)的执法架构。以赋权、派驻、辐射等模式,实现全市185个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三是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全市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出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指导意见、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研究制定案件移送、执法队伍、辅助人员、执法装备管理等办法,完善分工协作、交办响应、管罚对接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发力工作格局。

(二)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执法质效。依托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启用执法协同、监管检查、执法办案等模块,初步实现“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一是推行执法办案全程上网。制定《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提升执法办案场所、装备数字化水平;推行非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移动执法,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和执法活动100%上平台,一般程序案件全部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办理。二是建设本地化监管应用。增量开发本地执法场景应用,建设市级数据驾驶舱,构建完善指挥中枢,开发执法E助力应用,迭代升级打造“智慧e监督(码上监督)”子场景,创设社会监督码、行政相对人监督子场景和乡镇数字法治场景,运行“法智”一网通,规范基层合法性审查。三是创新智慧执法场景应用。打通17个市级信息系统,整合15个县级数据仓,集成各类数据9000多万条,联动“基层四平台”“雪亮工程”、12345热线,实现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数据应归尽归。在此基础上,创新实现违停智能预警劝离、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管理等非现场执法场景运用,有效破解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以“数智”赋能推动执法质效提升。

(三)创新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稳增长、促投资、解难题”六大硬核举措,繁荣城市经济,助企共渡难关,充分体现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一是首违免罚稳企发展。修订《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78个事项纳入柔性执法事项;制定《关于规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法制指导意见》,指导全系统规范使用柔性执法手段。已为1405家企业依法免于处罚。二是“综合查一次”为企减负。对执法烦企扰民事项推行“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梳理城管执法高频领域“监管一件事”95件,其中12件纳入首批市基层治理“一件事”一本账S0,4件入选省改革办“监管一件事”场景;首创餐饮业绿码企业免查机制,助推“综合查一次”向“一次都不查”跨越升级。2022年全市开展“综合查一次”14000余次,涉企检查同比减少55%。三是信用修复便企纾困。推进信用修复实行“一站式”办理,推行线上和线下两种修复模式并行,为企业修复提供便利,及时消除企业经营负面影响。目前已累计为625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服务一线执法”为导向,从政治思想、法治素养、廉政建设等着手,多措并举提升执法主体能力水平。2022年以来执法队伍持证率提高6.6%,全系统办理普通程序案件达3万件,同比提高25%。一是强化主体培训。率全省之先在温州城市大学建立全省首个市级行政执法干部培训基地,对全市2400余名综合执法干部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专题授课、实战演练;通过送教上门的形式赴鹿城、洞头、永嘉等地开展6次法制培训。二是强化“教科书式”指导。聚焦一线执法常见事项,编发《教科书式执法指引》13项,其中4项《教科书式执法指引》被省司法厅引用并全省推广;出台法制指导3期,案件移送工作指引2个及常用监管事项执法手册1本。三是强化考核评估。推进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在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以数字化场景对执法人员开展积分制、立体化考核,被评为全省第一批公务员平时考核省级示范点;连续3年开展“十佳办案能手”评比、“十佳案卷”评查活动,选树一批办案模范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落实法治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紧密围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连续三年实现复议诉讼零纠错、零败诉。一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等重大决策纳入决策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及时通过政务网公开。三是加强行政范性文件管理。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温州市节水奖励办法》《温州市城市绿地占补平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对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更高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监管和执法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下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恩伟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调研、研究法治建设问题10余次,大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立法、《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公布等法治工作,推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工作;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建立事项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执法目录;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继续开展季度案件抽查通报、年度案件评查、典型案例评选、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加强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疑难案件研讨会商;对新事项、新领域、新发生的法律难题争议及时开展研究。

(三)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涉企柔性执法3.0版,健全包容审慎监管、认罚轻处等机制,调整完善涉企免罚清单;推行“信用修复一站式”在线办理;推广行政处罚“三书同达”等特色应用。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广《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建设规范》温州地方标准;用好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加强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加快实现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双提升”。

(五)进一步强化数字创新赋能。推动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贯通,行政检查和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提升数字化平台使用率,提升数字应用全流程感知力。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