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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名 | 温州市中小学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短视频征集活动开始啦~
时间:2022-09-27 16:29:45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分类办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浙分类办〔2022〕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温分类〔2022〕1号)要求,培养中小学生垃圾分类意识,提高中小学校园生活垃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效,助力温州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短视频征集。

即日起至10月23日,大赛向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征集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短视频作品。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业界知名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获得一等奖的参赛学校,经市教育局、市分类办联合进行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将作为后续“温州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评选。

大赛概况

一、指导思想

以“垃圾分类我示范、绿色文明校园行”为指导思想,通过学生实践,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珍惜资源的绿色文明习惯,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

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温州晚报

三、活动主题

垃圾分类我示范、绿色文明校园行

参赛对象和比赛形式

参赛对象

以中小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参赛

比赛方式

以短视频录制方式参加评选活动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能充分体现“垃圾分类我示范、绿色文明校园行”主题内容,结合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假期公益活动等特色活动案例,也可根据主题自行创作。作品必须为原创,形式自定,时长2分钟左右。

2.短视频拍摄工具和制作软件不限,高清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适用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播放。

3.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拍摄和剪辑技巧,片中对话使用普通话,并标注字幕。

4.短视频以MP4格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通过报名通道提交(关注“温州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微互动——短视频征集),提交视频时要备注(县市区+学校名称+指导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视频上传如遇问题可联系陈老师139 6899 6321。

温州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5.征集时间:9月17日~10月23日。

6.短视频报名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统一提交上报。直属学校由学校直接报送,统一发送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林天姾浙政钉。

7.参赛以学校为单位,参加人员必须为同一学校学生。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3-5个参评作品,其他县(市、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2-3个参评作品。市直学校各校报送1个参评作品。农村小规模学校组单列,数量不限,报送名额不占推荐名额。


特别说明: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四色四分法”如下: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其他垃圾(灰色)。如果视频中出现的收集容器标识、颜色、分类知识错误,将取消评审资格。

奖励办法

1. 短视频根据学段(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参评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占选送作品的15%、25%、35%、25%。

2.每个作品限报指导师3人以内,获得一等奖的参赛学校,经市教育局、市分类办联合进行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将作为后续“温州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评选的重要条件。

3. 获奖项目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获奖的优秀短视频将通过“温州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温州教育发布、温州教育网、温州电视台“温州教育”栏目、温州晚报微信、温州亲子派、看温州APP展播。

其他

1. 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3.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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