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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21-0193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23 17:28:19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标“重要窗口”建设,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任务,落实法治责任

(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年初,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部署综合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遵循“四个有利于”(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有利于综合行政执法事业、有利于城市管理、有利于人民群众)工作理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一把手”学法、普法、执法为主抓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一是制定2020年党组和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意见和学习任务清单,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带动全体执法人员学习,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展开业务轮训,通过现场讲解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全方位有重点地宣传政策法规。三是开展“一把手”下基层调研行动,深入了解基层执法管理情况,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推行执法管理智慧化、中队建设规范化等“五化建设”,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被纳入到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

二、依法依规防疫,做好抗疫工作

(一)强统筹,促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主动部署防控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众志成城“防输入、防输出、防蔓延、防事故、防风险”,全员进岗,全面排查,组织33万人次走上抗疫一线,筹措35万余个防护物资保障安全,用前所未有的力度应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为防控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12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国家、省、市抗击疫情先进称号。(二)敢担当,善作为。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中,全系统实行“市局、属地、中队”三级联动,强化“市容、市政、绿化”行业管理,落实“巡查、值勤、轮班”工作机制,加强“农贸市场、城市公园、环卫设施”科学防控,克服各种困难条件,巡查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3.09万家次,每天消杀各类重点场所1万多次,春节期间7800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公园统一关闭,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重民生,优服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牢记使命,冲在“战役”第一线,8295名行业人员全天在岗,100支环卫消杀队伍全员到位,57家燃气经营企业全部无休,33个农污应急小组全体在岗,11座服务定点医院的污水处理厂全面检测,涌现出了一批批不忘初心的感人事迹。比如鹿城区局38名应急驾驶员不顾危险,每日坚持接送疑似病例隔离;梧田中队周李杰等基层城管人主动请缨,不眠不休,一天护送260余名隔离人员。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奋力保障城市服务“不打烊”,最终交出一份为民服务、履职尽责的抗疫高分答卷。

三、完善治理体系,推动政府转型

(一)“综合平台”推动智治。抢抓省域治理现代化窗口期,聚焦“一网统管”目标定位,创新打造扬尘治理、量化考核等10大应用场景,打造“内统外拓、上下联通”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各类事项在管理平台上集成化、协同化、闭环化处置,全力构建“一库数据管理、一体协同指挥、一键预警分析、一端公共服务、一图动态展示”的“五个一”治理体系,特别是扬尘治理项目入选省级“观星台”在建项目,得到省领导关注。

(二)“行走温州”引领共治。聚焦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全系统开展“行走温州、全员上街”大巡查活动,确定每周一为巡查日,引领更多基层干部、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城市治理,联动处置各类问题4.2万件,促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相关做法被市委改革办《探路者》作经验介绍,得到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头版报道。

四、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改进综合执法方式。面对后疫情时期的新挑战,聚焦“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不断为企业家创造更安心的创业环境,为企业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赢得了广大企业家普遍好评,民营企业对基层中队执法满意度达98.09%。继续贯彻《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综合执法保障工作举措》,明确“推进服务型执法”等九项举措。按照《温州市深化涉企行政指导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指导事项,编制《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涉及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指导等7项事项。精心梳理48个“综合查一次”项目,累计1644家(次)企业享受到“一次检查、一步到位”的“综合查一次”服务。

(二)规范涉企行政处罚。制定《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共有81个事项,主要内容为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企业及时改正即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有利于保护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已办理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970件,内容涉及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水行政和文明促进等。《目录清单》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既给企业以明确指引,又对执法人员公开约束。

(三)主动助企信用修复。为积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主动部署助企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加速车道。公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信用修复为切入点,全系统主动排摸、主动服务,对筛选出来的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第一批626家企业,采用媒体宣传、微信告知、上门服务、集中办理等便民措施,主动开展政策解读、流程告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及时作出修复决定,消除对企业经营影响。这也是我市市直部门首次率先为企业复工复产启动信用修复。此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修复242家。为企业排忧解难,特别是经开区联通家具公司在信用修复后,顺利拿到价值8000万元订单的典型事例,获得广大企业家好评,经验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各大报纸媒体纷纷主动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推进制度改革,完善执法体系

(一)持续深化改革试点。深化改革理念,以龙港市改革试点为契机,组织专班专人,每月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每季度会同属地分析研究,精心指导龙港市率先在县级全域构建跨领域跨部门的“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好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力量重复配置,有效破解基层执法事项多、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缺位等难点问题,持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温州样板、温州经验。

(二)推进执法事项划转。一是起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配合市司法局完成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开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政策解读等市级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于2020年9月30日由市政府公告实施。二是梳理市级综合执法事项。市级事项共56项,编制相应的职责边界清单。市级执法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批准,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全市统一实施。三是开展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交接工作。起草交接协议范本,与市气象局、市人防办等9家单位签订交接协议,并就《统一目录》确定的投诉举报受理分工问题与市信访局对接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局同步开展事项执行、交接协商工作。四是开展事项划转培训工作。召开全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陆续赴瓯海、瑞安、鹿城、苍南等局现场培训宣讲,让全系统工作人员对本次综合执法划转工作有全面学习了解掌握。

六、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公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通过浙江政务网、信用温州、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执法中队办公地点、审批窗口等平台公示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及时做好职能调整有关工作。在行政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过程中,按规定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出具文书,告知相关事项。执法公示平台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行到位。按规定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一线执法人员人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目前已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文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执法中队设立谈话室,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当事人谈话、申辩等事项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案件资料地做好管理与归档保存。目前,部分单位创新证据保存方式,试行云存储技术,通过智慧化管理和云盘存储对执法全过程的记录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范化。2020年10月26日起,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统一使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作为证据或辅助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上传办案系统统一保存,确保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审核、送达执行等方面实现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案件审查制度,全系统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归档制度》。严格按照持证办案的要求,同时出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及法制审核规程》法制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抓住案件办理提升这个重点,实现办案数量三年连续提升。全系统2018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 13234 件,2019年提升到15218件,2020年达20150件。目前,我局法制审核人员7人(约占本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6.9%),全系统通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44人,公职律师共22名,要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查、参与疑难案件讨论、行政诉讼、复议。

七、完善文件管理,严格科学决策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牵头或参与起草的2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的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局牵头起草的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本机关名义制定的有效规范性文件22件。

(二)规范重大决策机制。2020年,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另外,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温州市区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在政策制定期间,注重收集民营企业对政策的诉求信息,公开征求和收集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召集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主要成员单位对《制度》进行专题讨论,充分考虑企业诉求,吸纳企业合理建议,提高政策针对性。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

八、 优化执法模式,创新管理方式

(一)加大投入,开发系统。依托“互联网+执法”工作需要,全市范围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增配执法记录仪、夜间红外摄像仪、车载监控、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办案与信息技术高效衔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执法系统自装智能监控设备超过1200个,共享监控设备66463大大提高了辖区智能监管范围,加快推进了“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依托智能监控设备,通过自主开发智能执法系统,构建可视化监督、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的执法机制,为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全市范围内“非现场执法”执法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核,拓宽领域。将“非现场执法”工作纳入2020年度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内容,并将工作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属地切实推进。采取工作进度月通报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应用领域拓宽。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不断拓宽全市执法领域覆盖面。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在人行道违停、出店经营、建筑垃圾处置等八大领域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三)部门协作,健全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健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合作,建立在建工地出入口、塔吊视频监控信息调取绿色通道,第一时间通过视频监控截取违法线索与事实证据。积极与司法部门交流,对非现场执法的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环节探讨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实现健全可行的全过程“非现场执法”。

(四)提升效力,柔性执法。建立“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教科书式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高执法过程的规范性。针对执法中的难点和共性问题,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执法队严格实施非现场执法。探索柔性执法,开展人行道违停和出店经营“8分钟预警”模式,在预警系统的管控下,市区人行道停车秩序明显改善,贯彻了“执法有力度、管理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新理念。

九、2021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做好省《统一目录》和市级执法事项的实施,及时沟通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扩展综合执法领域,调研梳理下一步列入综合执法范畴的事项。争取在综合执法领域扩展方面做出我市的亮点和特色。

(二)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完成《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争取列入市人大2021年度立法项目,并按照市人大的工作进度安排,做好草案起草等工作。继续指导全系统贯彻实施已经出台的市容条例、绿化条例和文明促进条例、养犬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等,强化执法刚性约束。

(三)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定。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原事项进行优化完善,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修订与现阶段处罚相适应的裁量标准,同时增加综合执法新到位事项裁量规定。

(四)深化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各地将主动信用修复服务转化常态化工作,掌握相关修复政策,紧盯时间节点,每季度汇总修复案例报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此项修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五)完善柔性执法清单。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我局柔性执法工作。根据新的划转事项,完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

(六)拓展预警执法。在人行道违停8分钟预警的基础上,覆盖范围从市区向县市拓展,预警技术从智能系统向物联网应用升级,预警领域从违停、占道向污水、绿化、流动摊贩拓展,创新“信用停车”机制,让预警执法更精细精准。

(七)推进教科书式执法。在市区餐饮油烟、机动车人行道违停教科书式执法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分项编制《教科书式执法指引》,加快全市推广步伐。积极探索其它领域教科书式执法,分类明确试点单位,成熟一个及时总结,形成《执法指引》全市推广。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