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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19-01245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9-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综法发〔2019〕107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56-2019-0002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9 15:28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队),局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9〕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的要求,我局对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对《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公开听证规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没收物品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35号》等1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1.《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公开听证规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没收物品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35号)

2.《关于下发〈温州市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标准规范〉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111号)

3.《关于加强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的通知》(温城法发〔2012〕68号)

4.《关于下发〈温州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3〕30号)

5.《关于加强垃圾污泥联保机制建设的通知》(温城法发〔2013〕45号)

6.《关于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通知》(温城法发〔2013〕112号)

7.《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区绿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15号)

8.《关于印发〈温州市区道路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城法发〔 2014 〕23号)

9.《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园名称命(更)名指导意见〉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28号)

10. 《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程序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6〕60号)

11.《关于启用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章的通知》(温综法发〔2016〕1 号)

12.《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综法发〔2016〕36 号)

13. 《关于公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综法发〔2017〕75号)

14. 《关于印发〈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117号)

15. 《关于印发〈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142号)

16. 《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树木价值标准〉的通知》(温综法发〔2019〕57 号)

二、对《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37号)、《关于下发〈温州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试行)〉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57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经营权交易细则(试行)〉的通知》(温城法发〔 2014 〕76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做出修改:

删去标题“(试行)”的内容,修改局名称,将“《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标题修改为“《关于印发〈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将“《关于下发〈温州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试行)〉的通知》”的标题修改为“《关于下发〈温州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将“《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经营权交易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标题修改为“《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经营权交易细则〉的通知》”。

三、对《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34号)等1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1.《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政复议规

则〉的通知》(温城法发〔2011〕34号)

2.《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管公园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园办〔2012〕20号)

3.《关于加强市区人行道停车管理的通知》(温城法发〔2012〕63号)

4.《关于加强城镇燃气质量管理的通知》(温城法发〔2013〕38号)

5.《关于加强市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城法发〔2013〕122号)

6.《市管公园(广场)考核办法(试行)》(温城法发〔2014〕34号)

7.《关于规范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66号)

8.《关于印发〈温州市城管与执法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78号)

9.《关于加强高温季节环卫人员防暑安全作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83号)

10.《关于公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城法发〔2015〕101号)

四、对《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办〔2011〕54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办〔2011〕54号,已被温综法发〔2018〕117号文件废止)

2.《关于印发〈温州市植物价值标准〉的通知》(温城法发〔2012〕83号)

3.《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规定〉的通知》(温城法发〔2014〕82号,已被温综法发〔2018〕142号文件废止)

本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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