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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发布日期:2018-06-14 09: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率队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和修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视察鹿城区大南路停车秩序、共享单车管理情况以及德政农贸市场周边管理情况,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631日开始实施,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依法加强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力推动全市市容市貌的改善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但随着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修改以及我市城市管理新情况新需求,条例需要修改完善,确保实现良法善治。

葛益平在调研中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把握《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修改工作的必要性,认识到条例修改是法规立改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城市管理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依法立法、把握立法底线,确保条例与上位法不抵触;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现实关切,适应城市大建大美及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彰显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让条例更加有效、管用、可操作。 

调研组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狄鸿鹄作工作汇报,局领导王朝掌、谷一超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