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政管理处小额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要求,就2016年路灯改造工程(三个标段)和2017年市本级路灯维护工程两个项目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企业以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经招标工作组确认如下:
1、2016年路灯改造工程(三个标段)的代理由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2、2017年市本级路灯维护工程的代理由温州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